許多爸媽們很容易在不知不覺間,就用羞辱的方式,想要告訴對方「你做錯了。」因為這個方式能最快停止孩子的不適當行為,讓孩子覺得自己什麼也不是,也最能夠宣洩我們的怒氣。這樣的爸媽,其實「心理自我」是不夠堅強的.....
有一名孩子常表達對媽媽的憤恨,孩子雖然知道媽媽很愛他,但常又覺得媽媽很不愛他。有一次,聽孩子說媽媽都會體罰他,雖然我們十分不贊成體罰,但自小難免還是有被體罰過的經驗,我不理解為何他用如此憤怒的反應在表達對媽媽的情感,於是問他:「媽媽是怎麼體罰你呢?」他說:「媽媽會把我的衣服全部脫光,叫我在門口罰站,有時會用竹掃把打我。」
「媽媽說,要我讓大家看,我是多麼地不乖,多麼地丟臉!!」
媽媽每次聽到孩子這麼說,都會非常自責「當年處罰孩子」,導致孩子對媽媽不諒解。媽媽十分後悔和內疚、覺得自己當年不該處罰孩子,所以只好一直順著孩子,覺得自己再怎麼彌補也沒有用。
但是這件事,我感覺到孩子的憤怒底下,其實藏著一層很深的「羞愧感」。真正讓孩子對媽媽感到憤恨的地方,並不是媽媽處罰他,而是媽媽讓孩子覺得「自己很羞愧!」。
孩子真心感到自己「很丟臉」
媽媽在這麼做的時候,可能想讓孩子「記住」自己真的做錯了,希望孩子不要再犯。所以用羞辱孩子的方式,讓孩子備受處罰。但是這樣的方式,不僅讓孩子感受到自己做錯事,還讓孩子的自尊被貶低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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