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家長好: 台中市政府公告, 補習班全體老師須在復課前3日 提出醫療所的快篩證明, 並上傳教育局備查; 且環境上相關的防疫措施 仍需等市府明確指引, 完成後並通過審核, 才可恢復實體上課。
本班7/27(二)起 仍維持線上授課, 待完成復課條件並通過審核, 屆時再統一宣布復課, 給孩子最安全的學習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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